1 May 2005

倫敦流浪漢

英國的社會福利不是很好嗎?怎麼地鐵旁、街道上都可看到蓬頭垢面、衣衫不整的在外乞討的人呢?

這畫面跟我來英國前的想像其實是有點突兀不和諧的,倫敦市區內,地鐵旁,街頭上或各high street上不時都會看到流浪漢。走過精品商店區的我,手上一包都沒有,而他們確是大包小包外加Burberry的袋子,全拰在手上...以另類的眼光來看《其實他們還滿酷的》,說來這些流浪漢可能有獨特的品味所以才會坐在繁華高極商店區。

不過我想那些應該都是他們唯一的家當吧!只不過質疑了一下,英國不是福利很好嗎?應該會有失業救助金或安頓他們居留在某處之類的地方,那麼就應該沒有流浪漢在外乞討才對啊!政府應該不會放任他們在外而有損國家的形象吧!何況觀光客這麼多。

一問之下,政府當然有輔助流浪漢(居民)但他們有些流浪漢是有精神的問題,而且又沒有身分及社會安全碼,根本就不知道他們是誰?那麼怎麼提供失業救助金呢?

根據一份英國兒保協會公佈,每年約有10萬名兒童出走流浪在外,有些是因為小酒鬼,有些是因遭誘騙吸毒或遭受親人的性侵害而成為流浪街頭的特殊群體,這些兒童是有家歸不得,年長一點的少年可到“青年旅社”居住,但“青旅”是不能接待16歲以下的兒童。

英國當然有計劃在不同的區域內提供食宿但經費有限,而那些沒有得到社會救助的兒童就露宿在街頭,這成為在這大帝國城市裡的陰暗死角,這些青少年,兒童涉世未深容易栽入居心叵測的壞人集團而走入歧途,這些問題全世界都有,而我在南非時看到的人數其實比這裡還多。

有些人好逸惡勞,甘願在街頭佯裝是流浪漢賺取easy money,在我來英國不久後,我跟先生前往美麗的Brighton散步,那天天氣好觀光客不少,我們坐在餐廳的外面用午餐曬太陽,結果有位蓬頭垢面、衣衫襤褸,年約17-8歲的青少年一路上從街頭一一跟行人乞討到街尾,眼精無神、呆滯、口齒不清 “Change,please” ‧當然我們沒給。因為年記輕輕,好手好腿,幹嘛不工作而做乞丐跟人乞討,這點我們2人都看不過去。

同樣的街道,一會兒又換人上陣,同樣我們也沒給零錢,等我們起身轉頭走進街頭時確看到剛剛那2個乞討小子及另外一個在街道遠處的圓環,掏出袋子來數錢,然後從背包取衣物,精神斗擻,看到他們擦淨臉後就地換上乾淨的服裝離開。

S**t!S**t!這是我在那情況不由自主的罵出來。這些輕少年寧可乞求要錢也不要尊嚴,然後把別人耍得團團轉。之後我再遇到一些長的不難看的乞丐,我都會質疑又是一個佯裝流浪漢的無能。

有一種人即使在困境不當流浪漢,又沒工作做,那麼他可申請政府的職照在街頭賣雜誌月刊及報紙,賺取微薄的錢,這樣是其實是可以減少英國社會成本的支出。

這些都是我在這號稱"大帝國"所看到的突兀死角。


註:以下這段話是摘自英國About the Simon Community


Why do people become homeless?

The theory underlying our work is that many people end up on the streets as a result of damaging life experiences and have difficulty making relationships work. They often have unrealistic expectations of themselves, other people and social structures. We therefore believe that helping people move forward from homelessness and the social exclusion that accompanies it is not just about providing accommodation. It must include helping people build stable relationships and achieve a sense of belonging. Hence the importance of working as a community.